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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科技体制改革步入快车道

●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年内基本完成 ●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明年初开始实施
2000-11-24 来源:光明日报 金振蓉 我有话说

本报讯继去年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顺利转为企业、进入企业或转为中介机构的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以后,我国地方科技体制改革开始步入快车道。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各地的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企业化转制。按照这一精神,各地加快了本地科技体制改革的进度,到目前,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绝大多数地方都制订出台了推进本地科研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并按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

在上海,市属72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转制方案已于今年8月底全部形成,工商注册工作将在年内完成。北京市67个市属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目前已有19个完成工商注册,其他院所的工商注册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沈阳市属58个院所中44家技术开发类院所通过进入企业、转为企业、联合、兼并、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多种途径,全部完成企业化转制,占院所总数的76%,事业编制削减了80%,事业经费投向转制后的企业占总数的85%。浙江省属19个技术开发类院所全部通过转企业或进入企业向企业化转制,目前已有8家已工商注册,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土地处置、技术入股、职工和法人参股、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工作,改造为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天津、广东、福建、山西、四川等地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也已全面启动,部分院所已转制到位,其他将在年内全部完成。

在各地加快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的过程中,地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据了解,我国目前全国县以上政府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有2000多家,随着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全面展开和逐步到位,深化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任务已十分紧迫。

有关负责人说,对于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要按照不同类型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改革,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要通过转成企业、进入企业或转为中介机构等方式向企业化转制。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公共服务性研究、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科研机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对国务院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设想是:按照国家目标和要求,确定一批重点专业和研究领域,通过竞争择优,最终形成几十个社会公益类重点科研机构和总体上不超过现有人员30%的精干、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在此基础上,国家加大经费投入强度,大幅度提高其创新能力。

其次是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进入高校、与高校合并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这也是公益性科研机构的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国家为鼓励科研机构进入大学,明确规定了如果进入大学的科研机构的人均事业费低于高校标准的,由负责拨付费用的一级财政给予补足的政策。

这位负责人要求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改革要在今年内形成总体方案,明年初开始实施。各地要按照这一进度要求,积极推进本地所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当前,地方科技体制改革的进展还很不平衡。进度快的地方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已接近完成,而有的地方转制方案还未形成,甚至有的地方基本没动。造成这种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地方对推进企业化转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具体操作上有畏难情绪。他要求各地加强对地方科技体制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地方科技体制改革在平稳中积极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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